一切都要支付兩次

 

一切都要支付兩次

有人說一切都要支付兩次,如拿買書做舉例,意思是說第一次花錢買書,第二次花時間讀書。一般人往往買了書後不讀,不想當一般人就多花時間閱讀。也有另一種情況,不用支付兩次,只需支付一次,第一次花錢買書,然後書給別人讀,像老闆買書給員工讀,增加員工的技能,自己不用讀。


兩次花費不同,花錢快速,花時間慢,買書就是一例,而軟體不花錢就可試用,一樣符合先快花錢,後慢花時間的原則。故能歸納出花費順序:

  • 買書:花錢>花時間。(花錢前再三考慮)
  • 用軟體:不花錢>花時間>花錢。(覺得好用再花錢買,對免費版的投入當市場推廣的費用)

軟體傳播速度更快,因為不用出門,上網下載軟體直接就可以用,所以為了讓書籍傳播快速,可把書包成軟體,電子書就是一例,往往電子書下載了就不用再花錢,花費順序為不花錢>花時間,需綁付費的方式以獲利,如閱讀軟體的進階功能必須花錢。


軟體與書的不同,軟體的邊際成本為零,邊際成本即額外成本,軟體要複製一份給別人不用花錢,而書籍要複製一份需影印與紙張費,所以能歸納出複製一份之邊際成本:

  • 書:邊際成本為製作一本書的費用。需要現實空間儲存。
  • 軟體:邊際成本零。不需要現實空間儲存。

另外書需要現實空間儲存,而軟體不用,會造成一個現象,軟體擁有很多,很多放入一個資料夾就好了,建立資料夾的邊際成本也是零,越建越多的結果是,看見的是滿滿的資料夾,不會記得自己擁有哪些軟體。

買賣書

買實體書易賣書難,花二次支付後,很少人會想怎麼把書賣出去,直到書籍佔滿整個書架,才想怎麼把不要的書清掉,可以拿到二手書店賣掉,通常要支付二手書店一筆成交手續費,如此就來到三次支付,花費順序:花錢>花時間>花錢賣書,擺在書店架上哪時候賣出是不可預知的。可以拿到圖書館交換書,把厚的舊書換成薄的舊書,或者把舊知換成帶新知的書,好處是不用第三次支付,不用等時間賣出書。可以再讀一遍,用新啟示或舊知幫助人,並從中獲利。可以自己開賣場賣掉,就跟把商品發布在臉書上無人問津,除非花第三次支付買廣告,不然只會淹沒在眾多商品貼文中。

能歸納出二手書處裡的方法:

  • 拿到二手書店賣,書店有各種規則需費時間了解,如什麼書不能上架,花第三次支付成交手續費,花時間等有人買。
  • 圖書館換書,不用花錢、時間,直接換想要的書快速。
  • 再讀一遍,用書上的知識獲利,優點不用處裡書,缺點還是佔用書架上的一塊位置。
  • 自己開賣場,跟拿到二手書店賣的情況類似,花第三次支付成交手續費、廣告費,花時間等有人買。有人買後還得包裹寄送。
  • 不要的書丟掉。
  • 不要的書當重量訓練,把書從這一頭搬到另一頭。
  • 再利用,書有增重的功能,可以買收納椅(如下圖)把書放進去,就變成一張「書椅」,放很多書在裡面,椅子會很難移動,如果要把椅子固定在一個地方就沒問題。

 特力屋單人折疊兩用收納凳 

圖書館交換好書辦法

好書交換服務說明

◎收/換書時間:各館開放時間起至閉館前30分鐘。

◎收/換書方式:一律1本換1本(不需集點),若當次未全數換 到喜歡的書,可將未交換的書帶回去或捐贈給 圖書館做為好書交換及漂書用。

◎收書原則:

1.凡10年內出版的書籍,有註記版權資訊,只要保存完好且無 破損、污損或塗鴉情形皆可交換。

2.凡中小學教科書、各級學校升學參考書、考試用書、各類宣傳 品(含政令宣導品、宗教善印經書等)、連續性出版品(期刊 雜誌)、小冊子、舊書商或出租書店汰舊書籍、各機關學校藏

書或報銷報廢資料、光碟片、錄音帶及錄影帶等,恕不交換。

3.電腦、法律、旅遊書籍及地圖資料需5年內出版者才收。

4.凡違反法令、善良風俗或盜印、盜版、盜錄、盜拷之圖書資料, 以及本館認定不宜交換者皆不收。

5.民眾所提供交換之圖書資料,本館擁有處理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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